----------------------------------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11日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于上午发布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9月11日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DFHT2018-0807-GC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洪欢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地址:净月大街与博硕路交汇北行300米 联系方式:闫明杰178043150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玲利、辛华军0431-85210229、8920393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第三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8-0807-GC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已由吉发改审批【2016】180号、吉发改审批【2018】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范围:电梯22部(其中病床兼无障碍电梯9部、病床兼消防电梯3部、乘客电梯兼消防电梯8部、污物电梯1部、洁净电梯1部),扶梯10部,电梯及扶梯的制造、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及其它附带服务等内容;采购预算890万元; 2.3 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长春中医药大学主校区内; 2.4 供货安装期:2018年 10月 18 日至2019年 2 月 15 日,共计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电梯工程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若是制造商须是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C级、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若是代理商(经销商)须是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近三年(2015、2016、2017)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项目经理须有机电安装专业或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或相关岗位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2)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制造商投标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项目经理机电安装专业或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或相关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采购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第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地址:净月大街与博硕路交汇北行300米 联系人:闫明杰 电话:1780431508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于玲利、辛华军 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管委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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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长春 医院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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