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12日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德清乾元垃圾填埋场封场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9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规定,经Z德采财确网【2018】351号预算执行确认书批准,现就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德清乾元垃圾填埋场封场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项目编号:DQZCFW-2018-G1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一 | 德清乾元垃圾填埋场封场购买服务 | 项 | 1 | 996.9323万 | 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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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B.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C.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网==》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在政采云进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再向本中心另行提交一份书面报名资料): 1.报名/发售时间:2018-09-13至2018-09-2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德清县武康镇科技新城科源路10号6幢4楼,电话0572-8013857) 3.标书售价(元):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1 09:00 七.投标地址: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清县武康永安街169号2楼)开标室204 八.开标时间:2018-10-11 09:00 九.开标地址: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清县武康永安街169号2楼)开标室204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90000元(应备注本项目编号) 交付方式:以汇票、电汇或银行转帐等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 开户行:浙江德清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00018479000187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A.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B.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C.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D.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E. 投标单位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F.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 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10月10日(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前到达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 电子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采购文件为准。) 4.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投标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资格审查时若须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公证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材料等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却无法提供的,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行统一社信代码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信代码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需要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B.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C.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D.投标单位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E. 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F.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 G. 投标单位的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人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则必须提供此项;证明文件可以是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需要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和调研。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820582762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吉罗喆(项目负责人)、宣芸芸 联系电话:0572-8013857 地址:清县武康镇科技新城科源路10号6幢4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德清县财政局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8074859 传真:0572-8886283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一号县行政中心E楼三楼
附件信息: DQZCFW-2018-G109.docx 131.2 KB
来源:浙江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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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浙江 资格 德清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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