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乌兰县总[九月]工会活动中心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9月13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乌兰县总工会活动中心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喆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兰县总工会委托,拟对乌兰县总工会活动中心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乌兰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7-8241190 |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期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