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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世纪阳光学校微机教室设备采购(下午公告)A项目重新启动通知及变更通知9月14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世纪阳光学校微机教室设备采购A项目重新启动通知及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1676项目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应采购单位要求,DZC20181676大庆市世纪阳光学校微机教室设备采购A项目于2018年9月13日重新启动。 二、本项目变更如下: 1、本项目控制价变更为:37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谈判无效。 2、本项目谈判时间变更为:2018年9月20日14时0分(2018年9月20日14时0分前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等候区签到) 3、交货时间变更为:2018年10月22日前交货验收完毕。 四、其他未变更事宜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3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