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相关规定对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 6、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09月14日到2018年09月18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00 元 8、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09月14日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8日19: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9月1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年09月19日 16点00分 负1楼开标二厅 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楼开标二厅 11、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8年09月14日至2018年09月18日 备注:无 12、本项目采购人: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洪禄渊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0991-2890750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中基大厦4楼 项目联系人: 楼谦、魏贞贞、 联系电话: 0991-8852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