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肇州县水资源管理办(下午发布)公室水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变更通知9月17日
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2008项目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应采购单位申请,现对DZC20182008肇州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变更通知如下: 一、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17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9月20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谈判时间变更为:2018年9月27日9时30分。(9时30分前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签到等候区签到,否则投标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7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