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17日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于下午发布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综合办公楼3#楼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9月17日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综合办公楼3#楼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综合办公楼3#楼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ZCF-2018-1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春梅 项目联系电话:135969707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长岭县 联系方式:徐春梅135969707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工1584388983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CF-2018-1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综合办公楼3#楼维修工程已由长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计划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80913]-0194号。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100%,现已全部落实。招标人为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综合办公楼3#楼维修工程 2.2招标编号:ZCF-2018-159 2.3建设内容: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综合办公楼3#楼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综合办公楼 2.5计划工期: 2018年10月20日- 2018年11月2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招标控制价:144.40366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5年至今)主持过同类或类似工作至少一项,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企业应按相关文件执行备案,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及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 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开户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以上要求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长岭县长岭镇教育局家属楼下招标公司办事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5日13时30分,地点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长岭县 联 系 人:徐春梅 电 话:13596970727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 系 人:韩工 联系电话:15843889833 监管部门: 长岭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5年至今)主持过同类或类似工作至少一项,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外埠企业应按相关文件执行备案,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4.4036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岭县长岭镇教育局家属楼下招标公司办事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 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开户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以上要求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长岭县长岭镇教育局家属楼下招标公司办事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岭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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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工程 办公楼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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