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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安防
招]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安防
和智能卡管理系统PC总承包工程招标
日 期: 2018年9月14日
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安防和智能卡管理系统PC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
(2) 项目地点:福建省湄州湾石化基地的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内
(3) 建设规模:项目依托已建成投产的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新建和改扩建13套炼油化工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储运设施,占地面积约6541亩。
(4) 建设目标:在1200万吨/年原油加工规模的基础上,通过改扩建使原油加工能力达到1500万吨/年炼油,同时建设100万吨/年乙烯项目。
(5) 建设内容:将炼油规模由1200万吨/年扩建至1500万吨/年,新建100万吨/年乙烯裂解等11套装置及相关配套储运、码头及公用工程设施等单元,主要产品包括以国 VI 为标准的汽油、柴油及航空油品,以聚乙烯、聚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等为主的化工产品。
(6) 建设总投资:约300亿元。
4.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
(1) 招标项目名称: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安防和智能卡管理系统PC总承包工程。
(2) 招标范围: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安防和智能卡管理系统的采购与施工(PC)总承包。项目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或合同附件1)《技术要求》。
业主统筹内容、业主甲供设备及材料不在本工程招标范围内。
(3) 工作范围:
承包商依据业主提供的项目可研报告、技术要求、总体设计统一规定、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合同约定,根据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完成该工程采购、施工、中交、单机试车、交工、保镖、竣工、交付、质量缺陷维修及保修等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系统服务器及设备布置在化工区中控室机房内,本项目PC总承包商需向化工区承包商提供相关设计条件,该系统所需要的电源等设计由化工区中控室承包商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界面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或合同附件1)《技术要求》。
5. 工期要求:
发出中标通知书日期为本项目的开始工作日期。本系统要求2018年12月30日前上线运行(工程中交),系统在上线运行3个月后进行验收,系统整体验收按照工程进度进行。
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合同文本的相关要求。
6.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休息日除外),每套(每标段)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将随招标文件(电子版)一并发售,无需押金。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福建省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1.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 具有有效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② 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旧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仍然适用);
③ 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国家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资质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壹级证书);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无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不超过1次,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一般事故不超过3次,事故责任认定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事故定义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投标人的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6) 本项目不接受OEM产品;投标人必须对所投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最新产品彩页或官网截图,并对彩页资料的真实性及与所投产品的符合性负责。提供主要产品(防入侵系统产品、安防电视监控系统产品、网络交换机产品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量保证书,并且真实有效(既是主要产品制造商,又具有集成能力的投标人无需授权书)。
(7)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在国有大型企业或政府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业绩(如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且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关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封面、签字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合同金额等)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关键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 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上人员须提供由社保中心出具的在本单位任职6个月及以上(在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业绩证明需提供上述人员的任命书、工程委托合同(包含封面、签字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合同金额等)、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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