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崇左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定点
招]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崇左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定点
供应商采购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崇左支队
受采购人委托,根据相关法律等规定,对副食品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YLCZG20184001-BD-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副食品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1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见附件)。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要求,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钟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9月14日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9月21日止(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单位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有效的资质副本复印件、有效的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的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5月-7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投标人2018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搜或依法免缴搜的材料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复印件)、投标人2016年或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次月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供应商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复印件。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公章,且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委托代理时,不用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原件),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0日上午8时00分-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上一篇: 招]长白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安防系统改造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