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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全椒县人民医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招】全椒县人民医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公开招标
受 全椒县人民医院 的委托,现对全椒县人民医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czcg201809-131
2、项目名称:全椒县人民医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3、项目单位:全椒县人民医院
4、项目预算:约35万元/年
5、服务期: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营费用实行一年一付。每年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餐饮企业限期搬离,招
标人有权另行招标。如因不可抗拒或国家政策因素引起的变化,双方协商解决。
6、发包价:35万元/年
7、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8、项目基本概况: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
业。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式烹调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经营过医院或学校或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且用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食堂经营服务项目业绩
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良好及用餐人数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以上三条须充分证明:①是投标企业业绩;②体现项目类型为医院或学校或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食堂餐饮服务;③用餐人数满足要求
。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经营酒店餐饮需要提供酒店营业执照副本及房产证明(自有房产须出具房产权属证明,租用房产的
出具不低于3年租期的租赁合同),经营酒店餐饮的为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
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6】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
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9 月 14 日17时 至2018年 10 月 9 日9时00分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四、 开标时间:2018年 10 月 9 日 9时00分(注:距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不少于20日)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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