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老旧住宅简易消防喷淋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本市备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单位可选择三个包件中的任何一个包件报名投标,也可以选择多个包件报名投标。注: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具体参照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老旧住宅简易消防喷淋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912-206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2-18-61173000,02-18-61174000,02-18-61175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分三个包件。(2)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3)最高投标限价:330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其中包件一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万元,包件二最高投标限价为1300万元,包件三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万元。 5、交付地址:黄浦区 6、交付日期:按甲方通知 7、采购预算金额:33000000.00元(国库资金:330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中小企业等各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9-13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9-20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3、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扫描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报名资料请上传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13 16:00:00至2018-09-20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需于2018年9月20日9:30-11:00,14:00-16:00到瞿溪路801号505室报名,携带报名所需所有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司公章),招标文件10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逾期报名概不受理。 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2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12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瞿溪路801号5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需携带CA证书和与CA证书相匹配的笔记本电脑一台;(3)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提供数量:一正三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9月21日上午10: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传真至021-63353221-840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281472426@qq.com。代理机构将于2018年9月24下午16:00时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本级)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延安东路300号 | 地址:瞿溪路801号505室 | | | 邮编:200002 | 邮编:200023 | | | 联系人:潘忞嚞 | 联系人:王莺01 | | | 电话:33134800 | 电话:13917642056 | | | 传真:33134800 | 传真:021633532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