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静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美丽城区延安西路3幢楼宇景观灯光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3.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美丽城区延安西路3幢楼宇景观灯光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821-341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8-60508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此次项目主要对美丽城区延安西路3幢楼宇景观灯光建设工程,包括延安路高架沿线华侨大厦、陕西大厦、延安饭店建筑外立面景观照明灯光提升。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工 7、采购预算金额:5580000.00元(国库资金:55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并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8-23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30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2.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5.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8.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信用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23 09:30:00至2018-08-30 22: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8年08月23日至2018年08月30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投标单位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资料,进行材料核查无误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8年08月23日至2018年08月30日期间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2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9-12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2668号(联合大厦)四楼裙楼432室。投标供应商必须于开标日10:00-10:30来现场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携带网上投标签收回执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场签到。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投标单位需携带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 CA 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网上报名及上传资料成功的投标单位须委派授权代表人携带相关资料(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审核)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档)至上海静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确认。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逾期不予办理。1)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08月23日至2018年08月30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3)现场确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668号联合大厦四楼裙楼432室逾期或不按上述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网上报名同样无效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静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大统路480号 |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668号(联合大厦)四楼裙楼432室 | | | 邮编:200070 | 邮编:200063 | | | 联系人:杨老师 | 联系人:静敏 | | | 电话:021-63172681 | 电话:17717236626 | | | 传真:021-63172681 | 传真:021-630803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