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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9月20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于上午发布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复核、工程验收(项目编号:HJZC2018-G3-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复核、工程验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复核、工程验收 项目编号:HJZC2018-G3-20000-SYH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振邦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691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新建路72号 联系方式:韦工0778-88257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振邦0771-286915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7号4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复核、工程验收 2、项目编号:HJZC2018-G3-20000-SYHZ 3、项目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境内。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4、招标范围: 01分标: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百祥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八面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中涧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文化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与工程验收 02分标: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兴镇东兴社区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长美乡内同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长美乡关安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各旦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与工程验收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投资:约1.47亿元 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01分标:壹佰壹拾柒万壹仟柒佰元整(¥1171700.00元); 02分标:壹佰壹拾陆万伍仟叁佰元整(¥1165300.00元)。 7、服务工期:日历天 工程复核: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之日起3天内开始进行现场复核工作,现场复核时间应在20天内完成,复核报告应在现场复核工作结束后30天内提交复核报告。 工程验收:在项目中期验收、初验、竣工验收前10个工作日内提供资料,并按验收会上专家意见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资料的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资料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提交给甲方。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3.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桥东路243号环江县水利局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桥东路243号环江县水利局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复核、工程验收(项目编号:HJZC2018-G3-20000-SYHZ) 招标公告 受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拟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复核、工程验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复核、工程验收 2、项目编号:HJZC2018-G3-20000-SYHZ 3、项目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境内。 4、招标范围: 01分标: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百祥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八面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中涧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文化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与工程验收 02分标: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兴镇东兴社区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长美乡内同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长美乡关安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各旦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与工程验收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投资:约1.47亿元 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01分标:壹佰壹拾柒万壹仟柒佰元整(¥1171700.00元); 02分标:壹佰壹拾陆万伍仟叁佰元整(¥1165300.00元)。 7、服务工期:日历天 工程复核: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之日起3天内开始进行现场复核工作,现场复核时间应在20天内完成,复核报告应在现场复核工作结束后30天内提交复核报告。 工程验收:在项目中期验收、初验、竣工验收前10个工作日内提供资料,并按验收会上专家意见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资料的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资料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提交给甲方。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家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中工程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应覆盖《土地整治工程 第二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 45/T 1056-2014)中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区外测绘单位应在广西测绘局具备诚信备案。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和信息变更登记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1号)或《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7号)中推荐的单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19日起至2018年9月27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桥东路243号环江县水利局三楼) 联系电话:0778-8821255。 3、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8日下午17时前将谈判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到达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支行 银行账号:2051910104001187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桥东路243号环江县水利局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招标文件处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jzf.gov.cn/)。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 0778-8825750 地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新建路7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振邦 联系电话:0771-2869156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7号408室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来源: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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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工程 广西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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