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标=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年产15GWH锂离子电池生产
招标=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年产15GWH锂离子电池生产
(比克二工厂)厂房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人:郑州祥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年产15GWH锂离子电池生产(比克二工厂)厂房建设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祥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年产15GWH锂离子电池生产(比克二工厂)厂房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HNTF-2018-096牟公资建2018-0906-210
2.3建设地点: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
2.4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约390亩,总建筑面积约28.9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42.39万平方米),其中钢结构约23.6万平方米,混凝土结构约5.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办公大楼、研发中心、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用于锂离子电池的生产、组装等。
2.5总投资:约18800万元;
2.6计划工期:施工标段:60日历天;监理标段:施工期及保修期;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4个标段;
其中:一标段:涂布车间,其中(A区+C区+D区+E区)建筑面积:24729.71㎡;
二标段:涂布车间B区建筑面积18655.75㎡;
三标段:动力电芯车间建筑面积共27190.08㎡;
四标段:监理标段;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
2.10付款方式: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以验收报告为基准日,三个月内拨付项目总投资(合同价)30%的价款;第二年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后,拨付项目总投资剩余金额的50%;第三年同期拨付剩余总投资价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1-3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在建项目和正在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3.1.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资料员须具有岗位证书。
3.1.4业绩要求:企业提供至少一份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满足以下条件: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或工业建筑)(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算起。
3.1.6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提供的,企业可以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1.7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或照片,截图和拍照应当完整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转包。
3.2监理标段(4标段):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的8000万元(项目总投资)及以上类似施工标监理工程业绩一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2.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的3000万元(项目总投资)及以上类似(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程业绩一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提供2018年1月以来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2.5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1月以来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3.2.6投标单位拟任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18年1月以来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4.1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6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报名回执在开标地点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费(文件费:1-3标段:1000元/套,4标段:500元/份)并换取收取,未缴纳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9点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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