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21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于下午发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务用品协议供货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9月21日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务用品协议供货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务用品协议供货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XY-8-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85215241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联系方式:方永安 021-69768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老师 18521524100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蒲汇塘路123号2F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5日 09:30 至 2018年09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委托,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务用品协议供货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务用品协议供货入围项目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采购内容为:茶水、咖啡、饮料、饼干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供货要求:普通物品采购为下单后5个工作日,紧急请购物品为下单后3个工作日。采购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供货地址:上海青浦区徐泾蟠龙路200号入围数量:2家。预算金额:约40万/年(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经营范围适用于本项目。。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请于2018年9月25 日至2018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参加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018年7月份或8月份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2018年7月份或8月份的依法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018年7月份或8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注:投标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 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下午14:00时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下午14:00时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青浦区徐泾蟠龙路200号远程信息楼106会议室(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2)开标地点:上海青浦区徐泾蟠龙路200号远程信息楼106会议室(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章节第八条。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详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电话号码:021-69768000 联 系 人:方永安 招标代理: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蒲汇塘路123号2F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852152410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来源:上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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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上海 招标 资格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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