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标=中国人寿佳木斯分公司建三江支公司新购置营业办公
招标=中国人寿佳木斯分公司建三江支公司新购置营业办公
用房装修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建二江支公司新购置营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三江支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三江支公司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6至2018年11月30日,工期46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达到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投资估算:1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厥,投标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其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单位需具备类似项目招标「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而具有相应的施L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对投标中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市查合格的役标中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企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的投标企业,禁止投标
3.5.1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5.2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享故
3.5.3近三年内中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
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3.5.4近三年内中请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5.5近三年内中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求(重人违法记录,是指中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6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行投标登记。登记时需带
A.1企业法人文件绩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理本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4.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工长、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组织人员)
1.3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1.工资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原件
(3)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表及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4)反映公司专业能力、水平的资质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近期依法缴纳各种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对料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承诺经营活动中确系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5.2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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