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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32115部队整修项目招标
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32115部队整修项目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32115部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解放军32115部队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32115部队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32115部队.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2115部队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密山市.饶河县内.
2.3建设规模:约120万元.
2.4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5日开工.2018年11月 5日竣工.
2.5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每个标段配备项目经理及小班子人员不得重复)
第一标段:二中队整修工程(控制价:364966.04元)
第二标段:修理所路面硬化(控制价:402677.99元)
第三标段:修理所整修工程(控制价:449533.3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近三年内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4)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由于不良行为而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的情况.
(6)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自本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自发布之日起(含发布当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1.3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斌业合法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
(1)申请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 1人.安全员 1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斌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工长(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无法准确界定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到场登记的先后顺序.则以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确需分包的.需经项目法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实施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等违法行为.
4.投标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投标登记表.
(2)投标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复印件).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原件及复印件).
(6)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9)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自拟).
(11)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原件.自拟).
(12)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加盖公章).
(13)中要求的其他资质材料.
5.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的相关资格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装订三册.投标报名登记材料装订封面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投标人名称.登记日期).同时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招标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招标人对投标登记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施工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施工企业的资格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投标将被拒.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0月8日8:30.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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