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榭开发区市政养护中心电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9-21 |
|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大榭开发区市政养护中心电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SZCG2018-39 |
| 二、项目概况: | 子包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万) | 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 1 | 大榭开发区市政养护中心电缆采购项目 | 41.9407 | 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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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是指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单位,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8年09月27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 :00-11:00;下午13:30-16:00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报名时携带开票资料。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幢楼2楼。 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代理商、制造商营业执照以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及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 |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10月11日09时30分 |
| 八、投标地点: | 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综合服务大楼东楼二楼。 |
| 九、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11日09时30分 |
| 十、开标地点: | 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综合服务大楼东楼二楼。 |
| 十一、公告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二、其他事项: | ①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④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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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4-87565555-9830 传真: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566号3号楼2层3208室,3层3308室
采购单位: 宁波大榭开发区市政养护中心/谢工/0574-86762526/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西路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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