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21日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于上午发布汕头市交通运输局汕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招标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9月21日
广东建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招标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汕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招标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GDJR2018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2815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汕头市天山北路 联系方式:戴先生0754-882815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建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0754-88788385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15街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501号房之九。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项目编号:GDJR2018008 二、招标项目名称:汕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招标项目(第二次) 三、招标内容:为迎接动车进城,结合汕头火车站站前枢纽项目建设,同步谋划提升高效畅达的交通换乘系统与集疏运体系,提高火车站出行便捷水平,本次投放2条公交线路经营权,以第二包组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公共汽车客运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为所投相应包组线路起止点辖区内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3.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资能力,即须有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自有资金履约证明。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在所投包组对应辖区内(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有相应的充电场地,用于配套建设充电设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7.本次招标实施交通系统服务信誉关联机制,对于参与投标的企业,如该企业的关联企业、关联专业出现创文巩卫通报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取消该企业参与投标资格(中心城区企业由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提供证明文件,区县企业由区县交通运输局提供证明文件)。对于中标的企业,在线路开通之前,如该企业的关联企业、关联专业出现创文巩卫通报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取消该企业中标资格。8.本项目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报名参加1个包组的投标(在报名时确定参加包组),报名超过1个包组的视为全部包组无效。本次线路招标授予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取得1个包组线路经营权,已报名参加“汕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招标项目第一、第三包组”的不得再参加这次投标。特别提示: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母子公司、总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3.同一投资人绝对控股或者相对控股的不同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投标。4.已报名参加“汕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招标项目第一、第三包组”的不得再参加这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1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15街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501号房之九。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8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建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15街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501号房之九)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东建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汕头市龙湖区15街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501号房之九)。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 2.投标企业自有的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证明开出时间应在公告发出之日至报名之日期间;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提供所投包组辖区内场地(充电站)产权证明(政府部门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请明确项目包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本次招标实施交通系统服务信誉关联机制,对于参与投标的企业,如该企业的关联企业、关联专业出现创文巩卫通报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取消该企业参与投标资格(中心城区企业由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提供证明文件,区县企业由区县交通运输局提供证明文件)。 注: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广东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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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广东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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