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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项目】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机组工程施工
【项目】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机组工程施工
招标
招标人: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机组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机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机组工程, 该工程于济南市两河片区热电联产项目的二期。本次招标内容括:土建部分,1*1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设备及其励磁系统、1*15MW高温高压抽气凝汽式汽轮机、1*75t/h高温高压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设备及安装。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施工总承1个标段。
施工标:对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机组工程进行施工。
3.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人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3.2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标。
3.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其他要求或说明
潜在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6.1 有意参加标者,请于2018年9月21日至9月25日(每天8:30~11:30,13:30~16:00)提供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6.2施工标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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