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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宁东基地2号综合渣场项目二期工程招标
【招】宁东基地2号综合渣场项目二期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宁东基地2号综合渣场项目二期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管(经)〔2014〕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东基地2号综合渣场项目二期工程
2.2招标编号:HZJSNXZB2018053
2.3招标范围:宁东基地2号综合渣场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和监理。
2.4建设内容:建设总库容1580.66万立方米,扩建粉煤灰库区库容1042.34万立方米、干法脱硫灰库区库容457.38万立方米,脱硫石膏库区库容44.96万立方米,新建应急贮存区库容35.98万立方米,建设5061米砂砾道路;建设办公及住宿用房、食堂、机修车间、锅炉房地磅房等建筑,总建筑面积2394平方米。
2.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临河镇岳家沟,在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集团临河电厂西南侧3公里处,占地面积996604.25平方米(合1495亩)。
2.6标段划分:划分为两个标段。
Ⅰ标段:宁东基地2号综合渣场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Ⅱ标段:宁东基地2号综合渣场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Ⅰ标段施工: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同时提供),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Ⅱ标段监理: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同时提供),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允许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9月21日起至2018年9月29日18时00分止进行网上报名。
4.2下载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起至2018年9月29日18时00分止。
4.3施工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监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2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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