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26日南华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于下午发布南华县县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9月26日
南华县县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南华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对南华县县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 招标编号:TKZB-2018-005 2、 项目名称:南华县县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3、 服务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入围单位,作为承担南华县县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定点维修与保养的服务企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4、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具体为A包:南华县区域内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企业采购;B包:楚雄市区域内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企业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5、入围数量:A包3家,B包2家(如A包报名投标人数只有3家,则入围2家,B包报名投标人数只有3家,则入围1家)。 6、服务期限: 三年。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A包: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具备有相应供货及完成项目的服务能力。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及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只需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中任意一年不需审计的财务报表,2018年新成立企业此项不参与考核),以及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汽车维修经营资格且具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及以上维修资质。 3、投标人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技术、财务、服务等人员配置,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 4、投标人须在南华县城区具有固定合法的办公及维修场所,同时须提供不低于2年的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公车维修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B包: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具备有相应供货及完成项目的服务能力。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及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只需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中任意一年不需审计的财务报表,2018年新成立企业此项不参与考核),以及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汽车维修经营资格且具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类及以上维修资质。 3、投标人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技术、财务、服务等人员配置,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 4、投标人须在楚雄市城区具有固定合法的办公及维修场所,同时须提供不低于2年的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公车维修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USBKEY)(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15758595225)。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投标人在兑换保证金收据的同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保证金收据不予兑换。 3、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2018年8月30日发布的《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9:00时。网上递交: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光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报价。在按当场公布报价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5分钟内报价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报价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 5、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A包:10000.00元(壹万元整);B包:10000.00元(壹万元整) 2、保证金缴纳形式:(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电汇 3、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请在2018年10月11日下午17:30时前一次性汇至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保证金凭据不再附到投标文件中。 4、保证金账户相关信息: 收款单位: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川支行 账 号:3100017678054012 注:如投标人无公司基本账户,可以自然人账户转账至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 七、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常访问“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华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公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志祥 联系电话:13887897833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南华县新客运站商住楼5幢2号(马继清真园二楼) 联系 人: 沈少餘 联 系 电 话:13638714518 2018年9月25日
来源:云南南华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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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子 项目 招标 资格 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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