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27日青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青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局于下午发布潍坊市青州市青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博物馆聚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9月27日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青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博物馆聚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关于青州市博物馆聚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内容,现对青州市博物馆聚落项目运用 PPP 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青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青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委托代理本项目政府采购事宜,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青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博物馆聚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DGP370781201802000027 三、项目授权主体:青州市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青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青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局 五、采购需求: 1、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8000㎡,除青州市博物馆新馆外的其余建筑物面积36000㎡(总用地面积及总建筑面积均不包含南阳湖、瀑水涧、南阳湖湿地、青州市博物馆新馆及预留用地面积)。青州市博物馆新馆及周边博物馆群配套总用地面积124000㎡,总建筑面积4806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500㎡,地下建筑面积9568㎡。地上建筑面积包括展览区12400㎡,藏品库房区12000㎡,技术保护区800㎡,办公区3300㎡,管理设备区2000㎡,公共服务区8000㎡。地下建筑面积包括地下车库建筑面积9568㎡。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审批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项目实施机构认可的设计变更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分为建设期总投资和运营期总投资) 2.1本项目建设期总投资估算为1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估算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估算价值(万元) | 建筑工程费 | 其它费用 | 合计 | 一 | | 工程费用 | 64065 | | 64065 | | 1 | 博物馆 | 48181 | | 48181 | | 2 | 办公楼 | 1983 | | 1983 | | 3 | 地下建筑 | 6155 | | 6155 | | 4 | 硬质铺地 | 827 | | 827 | | 5 | 生态停车场 | 119 | | 119 | | 6 | 绿化及景观照明 | 1780 | | 1780 | | 7 | 道路 | 225 | | 225 | | 8 | 水暖电室外管网 | 876 | | 876 | | 9 | 建筑泛光照明 | 873 | | 873 | | 10 | 博物馆聚落配套 | 3045 | | 3045 | 二 |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 23114 | 23114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628 | 628 |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 1045 | 1045 | | 3 | 设计费 | | 2431 | 2431 | | 4 | 勘察费 | | 192 | 192 | | 5 | 项目建议书编制及评审费 | | 44 | 44 | | 6 | 项目可研编制及评审费 | | 101 | 101 | | 7 |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费 | | 126 | 126 | | 8 | 竣工决算编制及审核费 | | 81 | 81 | | 9 | 招标代理费 | | 58 | 58 | | 10 | 基础设施配套费 | | 1120 | 1120 | | 11 | 环评费 | | 32 | 32 | | 12 | 工程保险费 | | 128 | 128 | | 13 |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 | 4128 | 4128 | | 14 | 土地征收补偿费 | | 13000 | 13000 | 三 | | 预备费 一 *10% | | 6406 | 6406 | 四 | | 建设投资 | | 93586 | 93586 | 五 | | 建设期利息 | | 6414 | 6414 | 六 | | 建设项目总投 [一 + 二+ 三+ 五] | | | 100000 |
2.2本项目运营期总投资:12年运营维护费用为6689.025312万元。 项目前期工作由政府指定单位完成,包括征地拆迁、可研\立项、环评、测绘、地勘、 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建设用地审批等各项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前期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计入项目总投资。 项目实际总投资以中标结果并经政府相关部门评审或审计为准。 3、合作模式和运作方式: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运用 PPP 模式,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 3.1 项目实施机构 青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青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准备、采购、执行、监督、移交等工作。 3.2 社会资本方选择 青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青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局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3.3 项目公司组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项目具体要求,由中标社会资本和青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单位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即项目公司/SPV),SPV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00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由青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代表政府股权出资,剩余项目投资资金由项目公司筹措。项目合作期内由SPV公司承担本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 3.4 项目公司股权架构 由青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单位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00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由青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代表政府股权出资,占股1.7%,社会资本方出资29500万元,占股98.3%。本项目资本金比例设置为项目总投资的30%。 3.5 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在项目运营期间,政府承担部分付费责任。政府每年直接付费数额包括:项目服务费和维持项目正常运营期间的缺口性服务费。 4、合作范围:本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政府方负责设计、协调各部门配合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手续办理,承担项目建设及维护的监管、绩效考核、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方指定机构。移交的资产、设施、设备应保证其功能正常使用、无任何债务负担、达到双方约定的全部交付标准。 5、合作期限:15 年(含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6、保障措施:对于青州市博物馆聚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购买服务等支出通过青州市人大决议由青州市财政局列入长期财政规划。 7、根据青州市博物馆聚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本项目投标标的合理利润率上限设置为7%,年度折现率上限设置为7.3%。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包括: 1.1 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理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青州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 1.2 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3 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不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2.3.1 项目经理(2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公司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3 年内(2015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 1 个(含)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兼任职务; 2.3.2 项目技术负责人(2 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 3 年内(2015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 1 个(含)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任职经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兼任职务; 2.3.3 安全生产负责人(2 人):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兼任职务; 2.3.4 项目部其他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 8 人,持有相应岗位证书; 2.3.5 申请人应保证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在项目开工后及时足额到位。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社会资本,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社会资本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项目实施机构对社会资本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应签署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相互关系、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申请;联合体牵头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银行类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项目 PPP 合作合同,并向项目实施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 注:上述2.2条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无需同时具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具备以上两个资质即可。 六、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达到 3 家(含 3 家)以上,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前一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 creditsd.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网页截图形式作为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对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8年9月28日上午9:00至2018年 10月 23 日上午9:30。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无需现场领取) 申请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进行注册,办理诚信入库并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已注册的申请人可直接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程序: (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青州市”。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请各供应商尽早提前注册,避免因验证时间不足而影响投标报名)。《系统操作手册》、《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可通过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 (4)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列账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不予认可。 ②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视为未提交,按无效标处理。 ③投标保证金交入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 开户银行:潍坊银行青州金鼎支行 开户账号: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报名页面上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阅读“生成子账号须知”内容,并点击“确认”按钮。当“潍坊银行”一栏提示交易成功,则生成子账号成功,点击“完成”按钮,在页面上面红色字体中查看子账号。(注意:保证金缴纳账号格式为802161201421015239-*****,中间字符“-”为减号,并非下划线符号。)该子账号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所投每个标段子账号均需单独生成,请妥善保存,不得对外泄露。 ④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或不同供应商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不同但交纳至同一保证金子账号的(子账号未生成视为子账号不同),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⑤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视为未提交,按无效标处理。 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查询:开标前,供应商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以登陆交易系统在“采购业务”-“保证金缴纳退回查询”中,点击相应标段的“查询”按钮,可查看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缴纳成功。(50000元以上保证金建议至少提前一天打款,以确保您可以提前查询。)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请已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的供应商于2018年9 月28日09时00分至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售价:0元。 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不代表资格预审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预审为准。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资格预审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八、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1.1 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简介;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针对本项目的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联合体申请人应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共同授权牵头人一方的授权代表),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1.3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1.4 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1.5 项目经理简历表;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任职经历证明(体现其姓名的业绩合同)的复印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兼任职务的承诺书(单位盖公章,本人签字); 1.6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身份证、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任职经历证明(体现其姓名的业绩合同)的复印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兼任职务的承诺书(单位盖公章,本人签字); 1.7 安全生产负责人简历表;附:身份证、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的复印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兼任职务的承诺书(单位盖公章,本人签字); 1.8 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项目部其他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 8 人,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复印件; 1.9 2018年以来连续三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票据或银行收费凭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或从社保系统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的 2018年以来连续三个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起止时间、参保单位等信息); 1.10 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2015至2017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录); 1.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12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加盖公章); 1.13 申请人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方面无相关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14 对合作模式及运作方式、合作范围、合作期限、回报机制、投资收益等的响应情况及合理化建议; 1.15 对项目公司股权架构和项目融资结构的初步方案; 1.16 以联合体参与申请的,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全体成员的相关资料。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使用A4 纸打印,一正七副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密封提交,否则不予接收。以上资料中要求提交复印件的,除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外,相关原件统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备审查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复印件核对一致,审查结束后退回。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九、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 10 月 24 日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总部八楼开标一室 十、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2018 年 10 月 24 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地点: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总部八楼开标一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十二、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青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青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局 地 址:青州市北城大街567号、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号 联系人:姜主任 联系方式:1867800101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青州市范公亭东路与昭德南路交汇处金泰大厦1614室 联 系 人:贾经理 联系方式:0536-3733050、18615416593 2018 年 9 月 27 日
来源:山东青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青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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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政府 合作 安全生产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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