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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地方税务局物业服务(绿化养护)(第三次采购)采购项[9月]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9月27日

时间:2018-09-27 11: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广东省海丰县地方税务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5112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广东省海丰县地方税务局 发布关于:海丰县地方税务局物业服务(绿化养护)(第三次采购)采购项[9月]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9月27日的信息
来源:广东广东省海丰县地方税务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广东省海丰县地方税务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海丰县地方税务局物业服务(绿化养护)(第三次采购)采购项[9月]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9月27日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广东省海丰县地方税务局 的委托,拟对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805-700006-0017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018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银行缴纳凭证无效)、2018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关绿化方面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本中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信息由本中心统一查询。

注:提供下列材料登记报名。(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并提供如下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交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原件供核查)

②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2018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的复印件。(银行缴纳凭证无效)

④2018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

⑦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

⑧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

⑨办理人身份证。(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⑩非法人代表办理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上述报名材料附入谈判响应文件中(上述其中⑨、⑩可免)。所有需核对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经充分理解本公告的要求,采购人及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9 月28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30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10 月10 日10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1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10 月10 日10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3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少美联系电话:0660-681220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余嘉浩 联系电话:0660-6623505
(二)采购代理机构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颜哲军联系电话:0660-6812208
传真:0660-6812208邮编:516400
(三)采购人:广东省海丰县地方税务局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云岭税务大楼
联系人:余嘉浩联系电话:0660-6623505
传真:0660-6623505邮编:516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


来源:广东广东省海丰县地方税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谈判   询价   竞争性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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