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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7日连平县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连平县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9月27日

时间:2018-09-27 14: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连平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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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5198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连平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关于:2018年09月27日连平县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连平县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9月27日的信息
来源:广东连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连平县环境保护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27日连平县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连平县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9月27日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连平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 连平县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23-201809-012-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平县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36,713,1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情况


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实施方案》(粤建城〔2015〕242号)、《关于启动2017年PPP模式全市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函》(粤建村函[2017] 105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连平县污水处理现状,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将通过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展开合作,依法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由其负责连平县整县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融资、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时,按照PPP协议相关约定,将相关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连平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2、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范围及内容


连平县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的实施范围包括连平县辖区范围内的元善镇、内莞镇、隆街镇、田源镇、溪山镇、忠信镇、高莞镇、油溪镇、陂头镇、上坪镇、大湖镇、绣段镇、三角镇等13个乡镇,159个行政村和16个居委会。


同时还包括忠信镇污水处理厂和隆街镇污水处理厂的移交运营,其它部分已建、在建的水环境整治设施(含已取得上级资金、正在组织实施的环境整治项目)的提升改造、维护和运营。


具体内容如下:


1)镇级污水处理工程。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9座,分别位于内莞镇、田源镇、溪山镇、高莞镇、油溪镇、陂头镇、上坪镇、大湖镇、绣段镇。新增水处理总规模10100吨/天,配套主管网总长为65.94km。忠信镇和隆街镇污水处理厂分别新增配套主管网13.55km、8.66km。合计新增配套主管网总长度为88.15km,配套支管网长度按主管长度的30%计,城镇污水管网(含支管)总长度为114.61km。详见下表:


连平县PPP项目镇级污水处理工程汇总表


序号

区域

新增污水处理厂数量

新增污水处理厂规模

新增污水管网长度

吨/天

km

1

元善镇

0

0

0

2

内莞镇

1

500

4.36

3

隆街镇

0

0

11.26

4

田源镇

1

700

6.36

5

溪山镇

1

600

8.45

6

忠信镇

0

0

17.62

7

高莞镇

1

1000

11.36

8

油溪镇

1

2300

18.04

9

陂头镇

1

2000

17.05

10

上坪镇

1

2100

15.61

11

大湖镇

1

400

1.95

12

绣缎镇

1

500

2.55

13

三角镇

0

0

0

合计

9

10100

114.61



2)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在159个行政村中新建373座村级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总规模为15470吨/天,配套主管网总长234.72km,配套支管网长度按主管长度的30%计,农村污水管网(含支管)总长度为305.14km,并对元善镇、绣段镇、大湖镇、三角镇及高莞镇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详见下表:


连平县PPP项目村级污水处理工程汇总表


序号

区域

新增污水处理站数量

新增农村污水处理站规模

新增污水管网长度

吨/天

km

1

元善镇

17

450

12.58

2

内莞镇

31

1110

23.01

3

隆街镇

29

2240

40.72

4

田源镇

20

700

14.13

5

溪山镇

35

950

17.66

6

忠信镇

39

2000

43.66

7

高莞镇

45

1330

26.16

8

油溪镇

23

1400

32.25

9

陂头镇

42

1420

27.00

10

上坪镇

26

1130

21.72

11

大湖镇

31

1400

20.67

12

绣缎镇

26

1080

20.15

13

三角镇

9

260

5.42

合计

373

15470

305.14

      



3、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73671.31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总投资估算63097.30万元,忠信镇和隆街镇污水处理厂TOT模式费用10574.01万元。


(1)本项目新增及改造总投资63097.3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60797.46万元,建设期利息2218.0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1.84万元。


(2)TOT模块费用合计10574.01万元(TOT最终价格以第三方评估价格为准),其中:忠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费用3997.15万元,管网建设1200万元,隆街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管网建设费用4812.96万元,设备采购费用563.90万元,TOT模块费用合计10574.01万元。


4、合作期限

合作期共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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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6.1对社会资本方要求具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能力(设计、工程、运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应具备下述条件:


1、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2018年成立至今的,可提供近期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承诺函”);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承诺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承诺函”)。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2、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资质等证件由于延期等原因暂时未能提供的,须提供原资质等证件及有效的续期有效等相关证明文件。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职责的成员应当符合本项要求。


2)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资质,如资质等证件由于延期等原因暂时未能提供的,须提供原资质等证件及有效的续期有效等相关证明文件。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职责的成员应当符合本项要求。


3、广东省外注册的并在本项目承担设计和施工职责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并能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查询。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由联合体承担设计和施工职责的成员方提供证明材料。


4、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5、连平县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6、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应按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联合体协议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成员方及其各自出资比例和分工职责,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资参股PPP项目公司。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7、已按要求登记报名的。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一方持有另一方股份超过30%),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指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超过50%),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法人,作为独立申请人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先报名登记成功者为有效申请人。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股东结构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6.2踏勘现场


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充分了解环境的需求并到项目实施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在 2018年10月10日前(工作时间,逾期不受理)自行前往本项目实施地进行踏勘。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携带踏勘现场拍摄的同时包含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照片(不少于三张)、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注册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前往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并取得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所有委托人员一经确定后不能更换。


注:已在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完成现场踏勘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须再进行踏勘(若第一次招标时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审查的,须联合体各方均与原资审申请单位一致才符合本条所述情况)。


6.3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符合资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由联合体牵头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在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 )进行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符合“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


(4)符合“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要求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复印件;


(5)已加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的现场踏勘证明;


(6)联合体协议原件(适用于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备注:


1. 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资料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可能被要求补齐资料后再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以上须提交的资料,除第(3)、(5)及(6)点外,其余均要求联合体各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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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9月27日 至 2018年10月09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4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4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27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工联系电话:020-8354332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谢局长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联系人:邓丛一联系电话:020-83548719
传真:020-83548596邮编:510000
(三)采购人:连平县环境保护局地址: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
联系人:凌丽敏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真:0762-4332115邮编:517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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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连平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工程   资格   设计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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