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跨湖林河
招-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跨湖林河
一、二号桥梁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跨湖林河一、二号桥梁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7)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北京举办冬奥会需要,以及河钢集团产业升级的需要,拟通过宣钢钢铁产能退出张家口地区、唐钢及承钢部分产能置换转移的方式,在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内建设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项目定位于高端及高品质的热轧卷、酸洗冷轧深加工、优特钢长材等3大系列的产品,具备汽车板、管线钢、耐候钢、轴承钢、弹簧钢等15类高端特色产品。本项目设计理念是建设“绿色化”、“智能化”、“品牌化”、“高效化”的新一代流程钢铁联合企业。
根据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物流规划,厂区道路需跨越湖林河,连通唐港高速连接线(疏港路),以保证项目物流体系的正常运行。因此跨湖林河拟建设一、二号桥及引道工程。
目前建设红线区域正处于湖林河改造阶段,厂区道路建设标高为2.9m。
2.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跨湖林河一、二号桥梁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
(1)地质详勘;
(2)设计;
(3)桥梁、引道及配套设施的采购、施工。
一号桥及引道,厂区大门位置道路为路线起点,与疏港路顺接,道路长度134.15m(含桥梁)。
二号桥及引道,厂区大门位置道路为路线起点,与疏港路顺接,道路长度134.86m(含桥梁)。
承包人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功能先进性、完整性和整体建设效果负责。
2.4计划工期: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于2018年5月初完成,本项目计划2018年11月开工,2019年4月底竣工通车,计划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3.2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本工程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总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没有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工程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3.3投标人五年内(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一项含80米以上桥梁的一级公路的总承包或施工业绩。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最多为2家。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还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对标段范围内的勘察、设计、供货、施工、安装、集成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9-26至2018-09-30,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法人章):A.联合体协议书(如有);B.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双方资料);C.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双方资料);D.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为联合体,则施工企业提供);F.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0-1609:0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上一篇: 招-北京新机场航站区综合服务楼精装修工程施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