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大庆市第六十九中学二部)档案室、财务室设备,医室器材设备(2018),办公室打印、复印等设备,空调设备采购项目变更通知9月28日
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2031项目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报名家数不足3家,应采购单位申请,现对DZC20182031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大庆市第六十九中学二部)档案室、财务室设备,医室器材设备,办公室打印、复印等设备,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变更通知如下: 一、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9月30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10月11日14时。(2018年10月11日14时前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签到等候区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27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