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28日宁波市鄞州区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于下午发布宁波市鄞州区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小型工程审计单位年度入围项目的采购公告9月28日
宁波市鄞州区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小型工程审计单位年度入围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编号:NBMC-20182142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小型工程审计单位年度入围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18年10月10日止 五、项目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采购预算等: 子包 | 项目内容 | 用途 | 数量 | 服务期限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 预算 | 一 | 主要包括5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结算审核(使用房屋保修金的项目、申请财政补贴的中修及中修以上项目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业委会认为需要工程结算审核的项目)、企业会计报表审查及其他有关咨询服务等内容(除另行公开招标实施或特殊项目外)。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 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方面作出公正的评价和鉴证。 | 一批 | 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上年合同履约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及政策法规要求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万元/三年 |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的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 投标人的特定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如是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投标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的“政府采购注册”栏目中注册成功后登录“采购交易登录”栏目,在系统内找到相应的采购项目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后,需在2018年10月16日17时00分前确认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售后不退。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和《鄞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注册指南》。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九、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19日9:00止(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有效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0月19日9: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显示屏。)公开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整。各供应商以本单位账户通过网上转账、电汇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公对公转账形式),按照鄞州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采购业务—费用管理—费用到账情况”模块中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点击缴费,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后,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要求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特别提醒:1、缴纳说明单每个包件每家单位都是独立唯一,而且缴款账号也是唯一;2、缴款时必须根据缴纳说明单中的缴款账号进行缴纳;3、缴款金额必须足额并一次性缴款;4、缴款之后请各经办人务必进入交易系统的“费用到账情况”确认保证金缴纳状态,确认缴纳状态是否为“到账成功”;5、出现“未到账成功”请马上与软件公司联系核实情况,联系电话:18268554576。 供应商在系统中操作不规范,使得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系统无法确认到帐而导致被认定为该项目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9时00分。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74-87419192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 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立挺、黄健敏、董初林 联系电话:0574-87101259 传真:0574-87103586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十三、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四、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来源:浙江宁波市鄞州区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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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工程 宁波 招标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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