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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标=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前
招标=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前
家属区供水项目 招标
招标人:新乡平原国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前家属区供水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平原国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前家属区供水项目;
2.2建设地点: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家属院内;
2.3招标范围:现有已供水职工家属区的室内、外供水设施的维修改造工程,以及其它施工图中所明示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建筑、安装工程);
2.4项目概况:厂前区(南院:新乡市凤泉区宝山东路191号;北院:新乡市凤泉区宝山东路184号;工区:新乡市凤泉区宝山东路195号)多层住宅楼共计有37栋,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住户 1371户;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编号:ZYZB-2018-092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3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个;
3.4拟派项目经理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个;
3.5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 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
4.2 报名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查询页或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 标活动);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企业信誉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留存加盖企业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
5.2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9: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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