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次)标识标牌竞争性谈判公告9月30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识标牌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拟对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识标牌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青海省海东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612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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