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9月30日汝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上午发布汝阳县百城提质涧河西路及康达巷建设项目招标公告9月30日 |
| 时间:2018-09-30 07: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汝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6052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河南汝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关于:2018年09月30日汝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上午发布汝阳县百城提质涧河西路及康达巷建设项目招标公告9月30日的信息
来源:河南汝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汝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30日汝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上午发布汝阳县百城提质涧河西路及康达巷建设项目招标公告9月30日
汝阳县百城提质涧河西路及康达巷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汝阳县百城提质涧河西路及康达巷建设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汝阳县百城提质涧河西路及康达巷建设项目(2)招标编号:汝公交易【2018】-GC-108 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18】166号(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控制金额(拦标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招标控制金额为5082790.63元。 详细见下列表。| 项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含税金、不含单列项) | 其中:税金(元) | 单列:(元) |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规费 | | 汝阳县涧河西路(杜鹃大道-汝河北路)建设项目 | 2940009.62 | 291352.30 | 68952.70 | 62113.07 |
| 项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含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 其中:(元) | | 规费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税金 | | 汝阳县康达巷(杜康大道-杜鹃大道)建设项目 | 2142781.01 | 56718.36 | 63476.06 | 110234.43 | (4)工程概况:汝阳县涧河西路(杜鹃大道~汝河北路)建设工程:本工程东起杜鹃大道,南至汝河北路,道路设计长度215.047m,断面形式为3.5米(人行道)+8米(车行道)+3.5米(人行道)=15米。道路为沥青混凝土面层,人行道为透水砖面层。雨污水采用Ⅱ级钢筋砼承插口管,180°砂石基础。给水采用球墨铸铁给水管,15cm厚中砂垫层。汝阳县康达巷(杜康大道~杜鹃大道)建设工程:规划为城市支路,标准段横断面形式为:1.5米(人行道)+7米(车行道)+1.5米(人行道)=10米,非标准段人行道铺装至现状建筑物边。(5)本次招标为 一个标段。(6)工期:80日历天。开工日期按业主通知要求。(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8)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依据汝阳县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费收取标准计取,请供应商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三、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原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从2016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及承诺书。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下同)。3、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城建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开标时须提供职称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以及从2016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4、企业业绩要求:必须有从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工的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市政道路工程1项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网上可查询的中标公示截图,业绩年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且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缴纳时间提供。(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下同)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8、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9、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以来任意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10、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开标前投标人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网页截图,否则为无效投标。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本次实行资格后审。四、投标人报名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30日 8 时30分至2018年10月11日18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阳县)》(www.ryxggzyjyzx.cn)进行网上报名。五、招标文件获取(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9 月30日08时30分至2018年10 月11日18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阳县)》(www.ryxggzyjyzx.cn)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最迟于2018年10月29日17时00分前转至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4)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并送至交易中心)由代理公司做未中标人的汇总申请表并签字、加盖公章递交至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退还;中标人持保证金退还申请表(须加盖申请人、招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缴纳保证金转账凭证到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六、投标文件的投递(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上午9时00分;(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3)逾期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七、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阳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上。八、招 标 人:汝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 址:汝阳县城文化路8号联系人:张丛杰联系电话:15539703111九、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联系人:吕女士电话:0379-63333611 邮箱:donghong210@163.com 2018年9月29日
来源:河南汝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中标 项目 工程 资格
上一篇: 2018年09月30日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于上午发布新密市尖山2018年度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民宿宾馆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9月30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河南汝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