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查中心(分部)和医疗器械检测技术研究联合实验室维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采用投标人筛选,筛选条件如下: 1、 投标人的信用: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 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需大于或等于71分; 2、行贿犯罪记录要求: 近2年内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书面承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查中心(分部)和医疗器械检测技术研究联合实验室维修工程 2、招标编号:00-18-W02564-0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0701-2018-0753) 3、预算编号:00-18-W0256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查中心(分部)和医疗器械检测技术研究联合实验室维修工程 5、交付地址:天雄路311号8号楼 6、交付日期:开工之日起9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57763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57763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2)网上报名凭证原件加盖公章; (3)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之间打印的《投标人信用评分表》打印件(公章);(4)近2年内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书面承诺)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7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17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牡丹路185号4楼404会议室 2、开标地点:牡丹路185号4楼404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或由收款银行盖章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单》原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或由收款银行盖章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单》原件;(3)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jjw.gov.cn查询、打印)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标书费1000元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健康医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浦东新区天雄路369号 | 地址: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3楼 | | | 邮编:200237 | 邮编:200092 | | | 联系人:陈老师 | 联系人:李婷 | | | 电话:65883661 | 电话:15801966378 | | | 传真:65882109 | 传真:021-336267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