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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公告-95685部队工程造价编制服务单位入围遴选
2018公告-95685部队工程造价编制服务单位入围遴选
竞争性磋商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5685部队
本磋商项目为95685部队工程造价编制服务单位入围遴选竞争性磋商(磋商编号:18QTZBKM0137),采购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5685部队,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申请。
1.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1.1项目建设概况:
1.1.1项目名称:95685部队工程造价编制服务单位入围遴选。
1.1.2磋商范围:95685部队2018-2019年度项目的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服务。包含房屋整修类、市政给排水及道路类、通信工程类、运动场新建类以及其他零星类工程。
1.2年度总经费:约2.5千万。
1.3合同有效期:一年。
1.4质量要求: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人就具体项目提出的要求。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人3家,为保证我部造价编制及审核单位不是同一家,竞标“造价编制类”不得重复竞标“造价审核类”项目。
1.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供应商正处在新旧营业执照更换期间,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磋商专用章)。
2.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在全国范围内自2015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至少1个30万及以上房屋建筑类、1个30万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造价编制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依据: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则还须提供框架合同的订单,时间、金额以订单签订的实际内容为准。如没有签订时间的,以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合同”为准,没有可识别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中标/成交通知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2.4本项目须设置1个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资格并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2015年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造价编制项目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是含有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的合同协议书),且项目负责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2.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2.7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两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
(6)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两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或违法或质量问题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申请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
4.1.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4.1.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将下述文件电子版发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报名材料”为主题,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须与供应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中的联系人邮箱保持一致;若因不一致导致磋商文件不能及时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档的形式发送至供应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所登记的联系人邮箱;
(1)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或磋商专用章);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磋商专用章);
(3)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磋商专用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开信息表(开信息表应按代理机构提供的附件格式详细填写);
(6)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7)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备注:XX公司XX项目(关键词)磋商文件费);
(8)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材料完整、清楚、准确,否则由此导致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1.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4.1.5磋商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14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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