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公告-东丰县向明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2018公告-东丰县向明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人:东丰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向明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东丰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829]-0243号文件批准建设,就东丰县向明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东丰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东丰县小四平镇,紧邻(西丰-东丰)县级公路。
治理区地理坐标:东经:125°13′03″-125°13′13″
北纬:42°32′33″-42°32′40″;
2.2工程内容: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土地平整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2.3预算资金:人民币3,211,289.00元。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工期351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及相关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并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公示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法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职称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企业备案证明资料网页版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原件核实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4.2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图纸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3日9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上一篇: 2018公告-吉林省安盛集团立体停车坪项目(邀请招标)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