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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国(下午发布)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郴州石油分公司中石化智慧加油站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10月10日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郴州石油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石化智慧加油站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中石化智慧加油站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HGZB-CG-2018-020(C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思 项目联系电话:181735366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郴州石油分公司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3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159735806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思18173536660 代理机构地址: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燕泉南路9-2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投标人办理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只需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2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18年6月-8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投标人提供“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本项可不提供);1.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0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燕泉南路9-2号中国人民保险四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思 项目联系电话:18173536660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71.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4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燕泉南路9-2号中国人民保险3楼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燕泉南路9-2号中国人民保险3楼开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谈判通知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郴州石油分公司的中石化智慧加油站建设工程 (委托代理编号:HGZB-CG-2018-020(CZ))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中石化智慧加油站建设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HGZB-CG-2018-020(CZ)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批) | 预算(元) | / | 中石化智慧加油站建设工程 | 1 | 1713995.25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投标人办理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只需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18年6月-8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投标人提供“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本项可不提供); 1.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3.1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18年6月-8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7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6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贰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5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燕泉南路9-2号中国人民保险四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 17 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燕泉南路9-2号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郴州石油分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973580628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3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 思 电 话:18173536660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燕泉南路9-2号
来源:湖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郴州石油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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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资格 湖南 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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