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11日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于上午发布本级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11日
|
| 山东省本级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一、采购人: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8号(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
| 联系方式:68795012(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县(区)文化西路13号A座 |
| 联系方式:053181917620 |
|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本级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000201802000866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口腔科设备 | 1 | 1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中。 | 150.000000 | | B |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 1 | 1 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医疗器械制造商)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明(医疗器械代理商);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中。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85.000000 |
|
|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
| 四、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18年10月11日8时30分至2018年10月17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908室) |
| 3.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2.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记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不按规定登记者投标无效。 |
| 4.售价: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
| 五、公告期限:2018年10月11日 至 2018年10月17日 |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8年11月6日14时0分至2018年11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8年11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 |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181917620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按规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供应商和投标产品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同时应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投标企业需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时应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在供应商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一)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二)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三)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部分为节能、环保产品,由评委在评标时依据节能、环保产品所占比重酌情给予加分,最高不超过价格评标总分值和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说明函,并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未按要求提供和注明的,将不给予加分; |
来源:山东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山东 招标 医疗 资格
上一篇: 济宁市嘉祥县嘉祥县仲山镇人民政府门头牌匾(9月)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0月11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山东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