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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0月12日: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于下午发布: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2018年冬季清雪外雇车辆公开招标公告10月12日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2018年冬季清雪外雇车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2018年冬季清雪外雇车辆 项目编号:JLJW-CY-ZB2018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项目联系电话:176043188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与朗新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秦国庆 189439058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工 1760431887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3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2018年冬季清雪外雇车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2018年冬季清雪外雇车辆 2.2 项目编号:JLJW-CY-ZB2018003 2.3 服务地点:朝阳区运输管理处指定地点 2.4 服务内容:2018年冬季清雪外雇服务车辆。 2.5入围家数:入围十家。 2.6 采购预算:400台、单次计费不高于460元 2.8 付款方式:实际发生量核算,并按时间进度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 3.2 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 3.3 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提供最近半年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具有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资质公司。 3.8 每家投标公司提供50台以上大型运输车辆证明及行车证复印件,司机身份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且提供司机电话号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21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6)最近半年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上午9:00时长春名人酒店(白云厅)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保证金:2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北亚经贸新闻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与朗新街交汇处 联 系 人:秦国庆 电 话:1894390588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216室 联 系人:唐工 电话:0431-82635578、17604318879 开户名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汇鑫支行 账号:22050100430100000109 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3.2 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3.3 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财务报告;3.4 提供最近半年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3.7 具有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资质公司。3.8 每家投标公司提供50台以上大型运输车辆证明及行车证复印件,司机身份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且提供司机电话号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216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名人酒店(白云厅)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 3.2 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 3.3 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提供最近半年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具有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资质公司。 3.8 每家投标公司提供50台以上大型运输车辆证明及行车证复印件,司机身份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且提供司机电话号码
来源:吉林[参数3]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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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朝阳区 招标 辽宁 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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