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公告=贵州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生活污水治理
公告=贵州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生活污水治理
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编号:GZGC-2018-F47),招标人为贵州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贵州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对现有贵州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家属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提升。本工程总承包内容包括设计、设备采购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培训和最终转入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
污水收集由招标人自行承担,负责将污水收集至装置区。
根据环保部门要求,本改造工程需设置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
工程改造后处理能力要求:近期达到300吨/天,中期达到600吨/天,投标人根据自己选择的污水处理技术,确定合理的设计、运行方案。
工程改造前水质,投标人可参照一般城镇生活污水水质情况。
改造后排放水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其中 CODcr、TP、NH3-N 等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 类标准。
原生活污水治理装置采用A2/O珐,处理能力2000吨/天(由于资料缺失,具体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
2.2建设地点:贵州省清镇市老王冲(原贵州化肥厂职工家属区)。
2.3计划工期:设计15日历日、施工60日历日。
2.4本次招标范围:
设计阶段:贵州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改造提升的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项目设计应尽量采用
货物采购:包括贵州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分析仪器、分析及污水处理药品(满足3个月用量);
施工阶段:
1)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对原有无利用价值的设备、建筑等进行拆除。
2)对需利用装置设施进行清理(如原沉砂池、调节池内污泥、杂物清理)、维护保养。
3)方案内所有建筑物施工、设备及工艺管线安装等。
4)装置试运行调试,验收监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
2.5其他要求与说明
1) 污水收集由招标人承担,负责将污水收集至装置区。
2) 根据环保部门要求,本改造工程需设置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
3) 工程改造后处理能力要求,近期达到300吨/天,中期达到600吨/天,本次招标范围为达到中期目标,投标人根据自己选择的污水处理技术,确定合理的设计、运行方案。
4) 工程改造前水质,投标人可参照一般城镇生活污水水质情况。
5) 改造后排放水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其中 CODcr、TP、NH3-N 等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 类标准。
6)项目电源来自职工生活区箱变,距项目地约50米,电价按0.7元/吨计。
7)人工工资按50000.00元/年﹒人。
8)投标文件及报价清单应包含二年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9)改造项目占地面积尽可能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装置用地范围(围墙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珐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足够资产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5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7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珐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8年10月12日9时00分至2018年10月18日17时00分获取。
4.2获取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珐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鲜章,资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日10时00分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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