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15日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于上午发布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新风系统及空调整改工程公开招标公告10月15日
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新风系统及空调整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新风系统及空调整改工程 项目编号:HBHSCG-2018-JM0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项目联系电话:0724-6800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15号 联系方式:荣剑 0724-88858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 0724-6800003 代理机构地址: 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军马场一路楚天豪都3栋1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新风系统及空调整改工程 招标公告 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就“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新风系统及空调整改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一、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新风系统及空调整改工程 2、项目编号:HBHSCG-2018-JM073 3、招标内容: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新风系统及空调整改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50.32万元 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参与政府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网上截图); 4、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后再报名,报名时出具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确认书至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 10 月 15 日至2018年 10 月 19 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军马场一路楚天豪都3栋11号)二楼会议室。 3、招标文件获取时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需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军马场一路楚天豪都3栋11号)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 10 月 15 日至2018年 10 月 19 日共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及电话:荣剑0724-88858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工 0724-6800003 联系地址: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军马场一路楚天豪都3栋11号 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及银行开户许可证。3、投标人参与政府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网上截图);4、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后再报名,报名时出具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确认书至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军马场一路楚天豪都3栋11号)二楼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军马场一路楚天豪都3栋11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湖北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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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项目 湖北 招标 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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