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公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机动支队食堂
公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机动支队食堂
定点供应商采购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机动支队
资金来源:其它
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机动支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机动支队食堂定点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机动支队食堂定点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编号:ZKCG-18176
三、资金来源:上级下拨,本项目预计年消费金额约500万元
四、招标内容:食堂定点供应商采购(包括食材供应、运输、装卸等全部内容)
五、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起至2019年7月20日止
七、服务地点:甲方指定三个营区(学府路营区、亚沟营区、团结镇营区)
九、配送品种:畜(禽)肉类、禽蛋类、牛奶类、鲜活水产品类、调味品等
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的大中型法人企业且可
开具相应项目的增值税发。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具备要求的专属配送服务团队。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齐全。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有正规专业供货渠道和检验资格,在法定有效期内的检验委托代理书。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有固定的冷藏车间和储藏区,食品安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6、不接受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在党政军机关无不良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的声明函,如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声明,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无不良记录的声明函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的证明材料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且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
文件)。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邮寄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上一篇: 公告=2018年度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春华街道办事处餐饮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