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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6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数字环保”二期项目招标公告10月16日

时间:2018-10-16 12: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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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9090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发布关于:2018年10月16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数字环保”二期项目招标公告10月16日的信息
来源: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16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数字环保”二期项目招标公告10月16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数字环保”二期项目已由文山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201809039号文批准公开招标。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招标编号:RD-WSZB2018-055

2.2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采购范围:“数字环保”建设(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2.4预算资金(最高限价):4440000.00元(具体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清单)

2.5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项目建设45天内完成,系统测试及试运行45天内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报名;若存在上述关系的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家企业报名投标。

3.4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组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为软件投标人,硬件投标人为配合单位。

(3)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在中标后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

5.1.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2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08时30分至2018年10月23日17时00分;

5.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报名方式必须通过,未通过两种报名方式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5.2.1现场报名: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证明文件的原件供审核,同时需提交下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交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到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丽水湾7-02号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申请人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副本(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以上材料,必须在发证机构核准的有效时间内,否则不予受理。

5.2.2网络报名:请按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wsggzy.cn/)报名,凭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未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的单位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且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孙志平0876-2152881)。

5.2.3未按要求办理数字证书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4招标文件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交入州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政府采购”字样及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简写)。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账户:

户名: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5326218601822410003218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新业务用房四楼)

7.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8日上午09时00分。

7.4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http://ws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7.5该项目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润滇网”等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更多信息请关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采购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徐江琳    联系电话:0876-2191964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坤鹏

电话:0876-2128685

传真:0876-2627658

邮箱:1830474313@qq.com

附件1:

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1

投标人全称

 

2

投标人单位地址

3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子邮箱

4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7

报名现场签字:

注:请如实填写本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与报名资料一同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人(盖章):   (填写投标人全称)  

2018年  月  日

 

 

 

附件2: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数字环保”二期项目的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工程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甲方负责提交。

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如果本联合体中标,工程整体的项目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将参与项目管理;

甲方负责   工程,乙方负责  工程。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中标后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6.甲乙双方将共同享有和承担完成本工程中施工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获得由此而得到的收益和承担相关的责任。待合同签订后由双方协商收益分配的有关事宜。

7.联合体的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

8.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9.如果本联合体中标,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就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双方在协商同意后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0.联合体形成后,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另一方可追究其违约行为。

11.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竟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2.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结算各项费用或者该项目未能中标,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来源: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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