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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标-和龙市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
招标-和龙市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龙市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审批【2018】1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和龙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6座堆肥厂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划分一个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和龙市龙城镇大成村、太平村、联合村、兴西村、百里村官地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30日,工期51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8年10月_15日至2018年10月_1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16:3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6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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