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16日佛冈县人民检察院于下午发布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三级等级保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16日
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佛冈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 检察工作网三级等级保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9-148120-0073 二、采购项目名称:检察工作网三级等级保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40,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供货期 | 佛冈县人民检察院等级保护信息安全整改建设项目 | 1套 | 124.00万元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 |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4)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5)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网==》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书》) 4)2018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18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7)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0月16日 至 2018年10月2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商铺99号自编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6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商铺99号自编01号 十、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6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商铺99号自编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0 月 16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35728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小姐 | 联系电话:0763-6210126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商铺99号自编01号 |
| (三)采购人:佛冈县人民检察院 | 地址:广东省佛冈县石角镇振兴路园山街1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6日 ??
来源:广东佛冈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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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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