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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0月17日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顺义区龙湾屯镇拆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17日
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拆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拆违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工、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694452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府前街 13 号 联系方式: 穆主任 ;604624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薛工、王工 6944527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8号鑫大禹2层 22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辖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3.3 其他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 188 号鑫大禹二层 2201 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请于 2018年10月 17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0 月 22日 16 时 00 分,在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8号鑫大禹二层2201室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 188 号鑫大禹二层 2201 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北京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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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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