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项目=云南中烟再造烟叶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术改造
项目=云南中烟再造烟叶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术改造
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招标
招标人:云南中烟再造烟叶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云南中烟再造烟叶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已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云南中烟再造烟叶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国烟计[2015]10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受招标人云南中烟再造烟叶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本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中烟再造烟叶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2.2项目概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云南电网公司昆明市供电局的具体情况,供电局已批准在现场设置一台630KVA变压器为再造烟叶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间提供施工临时用电,负荷级别为三级,单电源供电,并已指定现场用电搭接点(产权分界点),为110KV云龙坝变电站10KV甸基村线46.11号杆,距离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现场指挥部(初定为项目正大门背后靠西侧附近位置),供电半径直线距离约800~1000米。
2.3项目地点:昆明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社区。
2.4投资规模:42万元。
2.5招标范围:(一)按照供电部门<供电方案协议>(报装编号:05010010000109745058)的要求,负责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施工临时供电线路设计及现场办公地点的电力施工图设计,修改和完善,并报供电局通过审核。设计厂外云龙坝10KV甸基村线46.11号杆至厂界10kV通道临时施工用电线路的供电设计,完善厂界至厂内现场指挥部10kV线路设计,以及10kV箱式变压器等电力设备,线路设施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概预算表;
(二)按照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组织从10KV甸基村线46.11号杆起始至项目现场指挥部内,10kV临时施工用电线路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包括现场指挥部10kV箱式变压器),最终通过供电局验收,挂表通电。
2.6计划工期:工期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供电设计,图纸审核阶段,自收到发包人正式通知书之日起算,时限为50天
第二阶段:施工阶段,完成10kV施工临时用电供电接入项目全部施工结束,通过供电局验收并通电,正式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时限45天。
最终于2019年3月前,完成10kV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全部施工结束,通过供电局验收并通电。
2.7质量要求:
(一)供电事项办理依据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设计图纸文件符合国家相关电力设计建设标准规范,确保通过供电部门审核;
(三)线路施工符合设计图纸文件要求,相关电力设施配套齐全,完备,施工组织管理规范,质量合格,资料完善,确保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通电。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9分包要求: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1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电力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
3.6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7施工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8其他要求:
3.8.1施工现场其他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按招标文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进行配置。
3.8.2云南省外施工企业及设计企业须具备省外企业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均由设计和施工单位分别提供)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现金支付,文件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省外企业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复印件(设计及施工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6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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