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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标+新沙抑风挡尘墙三期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新沙抑风挡尘墙三期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人: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沙抑风挡尘墙三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8-441900-58-03-8102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新沙抑风挡尘墙三期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区内。
工程规模:本工程拟建构筑物主要为抑风挡尘墙,位于4#~5#泊位后方堆场至码头前沿区域,总长度500米,构筑物高度18米,挂网高度16.5米,主要包括抑尘板、钢桁架、桩基础等内容。
工程投资:约806.35万元。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沙抑风挡尘墙三期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过投标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换;
(5)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500万元或以上的质量合格的港区钢结构工程业绩。业绩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6)投标人近三年均有盈利,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2017年);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投标人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9日,上午9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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