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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标+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安防系统项目
招标+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安防系统项目
招标
招标人: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他
受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对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安防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参与此项目投标的单位报
名。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安防系统项目
2、招标人: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大别山路966号
2、招标内容:
本项目在扩建的生产车间、食堂、主干道等区域设立高清的视频监控点,将监控图像实时传输到监控中心,并对图像进行实时存储,通过
对监控录像的实时浏览、回放以及智能分析等方式,为厂区搭建一套安全防范管理体系。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须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业务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如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其新的营业执照),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相关安防一级资质;
5、投标人近三年(自开标日计算)承建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第三方(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提供上述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认证资质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简介、参与项
目及时间,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人自行承诺必须在近三年内(开标前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相同类别工程的违法
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投标人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
随时接受评委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17时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在网上下载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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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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