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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红安卷烟厂高压室至低压室桥架改造项目招标
公告+红安卷烟厂高压室至低压室桥架改造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高压室至低压室桥架改造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以鄂烟工董决
[2018]4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高压室至低压室桥架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GXTC-1813303
2.3招标范围:湖北中烟红安卷烟厂高压室至低压室桥架及其铜排在户外架空安装。此次改造需拆除原桥架、母线及母线框,并安装新桥
架、母线及母线框,满足全厂供配电系统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日历天内
2.5交货地点: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2.6招标控制价:175365.1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资质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
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须有至少一项电气安装类似业绩。(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
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包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
同一包投标)。
3.6近3年内进入烟草行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以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7日9时至2018年10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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