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午公告]2018年西宁市湟中县年新增出栏2000只肉羊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0月19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西宁市湟中县年新增出栏2000只肉羊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国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湟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拟对2018年西宁市湟中县年新增出栏2000只肉羊养殖基地扩建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湟中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1-2232485 |
本项目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