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公告=商都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公告=商都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都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服务类),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由商都县人民政府,商政发[2018]6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由
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都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服务类)
2.2建设地点:商都县长盛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整体规划用地100亩,其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规划建设用地30亩,设计日处理规模为200吨
2.4招标范围:
(1)项目采用BOT(建设-营运-移交)特许经营方式;
(2)中标人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商都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项目公司成立后,招标人将与项目法人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
公司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的特许权,特许经营运营期为30年;
(3)特许经营者要将特许经营权及公司的厂房、生产车间、设施、设备和相关资料等全部无条件的移交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
2.8建设工期:2018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
2.9总资:8457万元。
3.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情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续经营期不少于5年,且信誉良好;
(2)企业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5仟万元人民币;
(3)允许项目法人自建自营或委托专业公司建设/经营。
3.2经验和业绩记录
至少有一个建设或经营或资和运作过1千万元人民币以上规模的城市础设施的经验及业绩。
3.3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标人拥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括热解干馏气化垃圾处理技术(碳生化炉)。
3.4财务能力
(1)有充足的流动资产(指除去标人承诺给其它合同的流动资产后的净流动资产)并提供资金承诺书,用于支提供本项目的完成;
(2)有足够的信用支提供,以表明其有能力完成项目的融资工作。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标。(对于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5.2审查资料:
① 报名需要提供下列证件的及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② 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③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
④ 类似业绩材料;
⑤ 近两年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⑥ 热解干馏气化垃圾处理技术(碳生化炉)专利证书。
注:必须满足标人资质要求中所列的资质条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元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下午3:00。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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